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唐山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查看次数:
校属各单位:
    《唐山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请遵照执行。   
                                  
                                                                                                                            唐山学院  
                                                                                                                       2018年6月20日
  
唐山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提高卫生工作水平,建设优美、整洁、文明、安全的和谐校园,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预防为主、健康第一”的原则,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劳动观念和健康意识,为“文明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 学校卫生工作主要包括:师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校园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饮食卫生管理和监督,保障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安全;学生公寓卫生管理与监督,改善学生住宿卫生环境;传染病的预防。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唐山学院的各院(系)部、各处(室)中心和在学校内从事经营与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校爱卫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负责全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管理、督导、检查、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学校全体人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饮食安全工作;负责卫生奖惩工作;负责卫生防疫和饮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培训和执行;负责卫生工作的报告和调查研究。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学校会议室的卫生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经费的预算,确保经费到位。
(三)宣传部:负责配合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负责向公众媒体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负责校内宣传内容及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教务处:负责将学生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规定要求开设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选修课。
(五)学生处:负责指导各院(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负责学生控烟工作;负责指导学生公寓卫生工作和卫生安全;负责学生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
(六)团委:负责指导各院(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组织学生社团、志愿者多渠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
(七)工会:教工年度体检,教职工健康教育及培训。
(八)安全工作部(处):负责监管未经学校许可的食品及各类摊贩入校进行兜售和推销;负责监管校内存放的化学有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负责警卫室、传达室、门卫等的“门前三包”。
(九)大学体育部:负责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负责监督体育馆、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和卫生安全。
(十)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管理、督导、检查、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学校全体人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校师生日常医疗卫生工作;负责师生的健康教育;负责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的监督;负责教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和重点跟踪服务;负责传染病知识宣传和防控工作
(十一)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辖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分配区域的卫生突击工作。
 
第三章 卫生工作管理
第七条 学校卫生工作实施两级管理,各院系部按照职能部门的安排,负责本单位卫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师生的健康教育和宣传;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所属办公、教学、实验、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室内达标”等日常卫生工作;负责学校分配责任区的义务劳动、场地清理和冬季除雪等卫生突击工作;配合体育部开展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负责病假学生登记追踪,疑似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八条 为使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校公共区域日常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实行服务外包制度。各部门要加强自己所辖区域的日常卫生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卫生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实行下列卫生制度
(一)每年4月份“爱国卫生月”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
(二)执行新生入学卫生知识教育制度,包括卫生习惯养成、健康知识、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教育等;
(三)实行责任区义务劳动制度,按学校“爱卫办”统一安排执行;
(四)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制度;
(五)实行日常办公区域周末卫生清洁制度;
(六)执行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检查评比制度。
第四章 饮食卫生管理
第十条 学校食堂要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要求,餐具消毒,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留样和售卖等环节严格遵守《唐山学院食堂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卫生安全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 学校超市以及其他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制度规定销售商品,学校每学期对超市至少开展一次饮食卫生、食品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建档。
第十二条 学校选派专人负责饮用水常规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清洗消毒1-2次。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供水管理的监督,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五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 要认真落实《唐山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实行宿舍成员值日制度,公共区域实行服务外包制度。
第十四条 各院(系)加强对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的管理。后勤管理处按照《唐山学院学生公寓量化考核办法》规定,组织进行每月联查和日常抽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价范围。 
第六章 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治
第十五条 建立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学院校艾滋病等疫情通报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十六条 落实学生体检、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唐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校内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将检查结果纳入师生健康档案。
第七章 健康教育
第十八条 高校健康教育重在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全学生的人格品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性与生殖健康、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方面。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时机,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预防、安全应急与急救等专题健康教育活动。每学年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学生社团活动、班会、校园网络、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院系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第二十一条 结合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集中开展各类卫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阶段性、季节性疾病预防,以防病为切入点,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及疾病预防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 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结合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主题活动,同时做好师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指导。
第八章 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将各部门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考核体系,卫生管理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二十四条 对因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导致食物中毒发生、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谎报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唐山学院爱卫办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唐山学院卫生区域划分
 
主校区:
    文法系卫生区、经管系卫生区、会计系卫生区、图书馆卫生区、体育部卫生区、行政处室卫生区。
大学西道校区:
    外语系卫生区、社科部卫生区、行政处室卫生区。
河北路校区:
    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卫生区、 机电工程系卫生区、工程训练中心卫生区、行政处室卫生区。
华岩北路校区:
    土木工程学院卫生区、环境与化学工程系卫生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卫生区、 艺术系卫生区、传播与动画系卫生区、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卫生区、 计算中心卫生区、基础部卫生区、继续教育学院卫生区、行政处室卫生区。
龙泽路校区:
    交通与车辆工程系卫生区、时尚设计系卫生区、行政处室卫生区。
 

唐山学院卫生标准
 
     (一) 校园环境卫生:校园环境要做到“六净”即墙根净、电杆净、路面净、花池净、台阶净、垃圾箱内外净;地面(路面)整洁做到“六无”即无浮土砖头瓦砾、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人畜粪便、无烟头、无果皮纸屑;清洁区内的垃圾桶上无污泥及无乱写、乱画痕迹、清理及时;花坛、草坪、树坑内无杂草杂物。
    (二)楼道卫生:地面及楼梯清洁,无泥土、杂物、痰迹、污迹;门框、窗框、窗台、楼梯扶手干净,窗户玻璃明亮洁净;宣传栏、墙壁、墙围无灰尘污迹;屋顶、天花板、墙角洁净,无蜘蛛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
    (三)教室卫生:地面清洁,无泥土、杂物、痰迹、污迹;讲台桌面洁净,无灰尘,无污迹,教具摆放有序,黑板不乱画乱涂;宣传栏、墙壁、墙围无灰尘污迹,公物管理得当,无破损;门窗玻璃明亮洁净,门框、窗框、窗台、窗帘干净;屋顶、天花板、墙角洁净,无蜘蛛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桌椅排列整齐,桌面清洁,书籍、文具等摆放整齐;扫除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废水及时清倒。
    (四)学生宿舍卫生:铺面平整、被子枕头摆放统一,衣帽等物品挂放统一,鞋子放在床下要摆放整齐统一,桌柜上面摆放物品要统一,小凳、脸盆、牙具、毛巾等放置要统一;墙壁无乱贴乱画,顶棚无蛛网,灯具和悬挂物无灰尘,玻璃明亮;室内和阳台地面干净、无痰迹和废纸脏物;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
    (五)其它室内卫生:办公室要做到门窗干净、玻璃明亮,各种办公用具整齐干净,四壁、顶棚、空调、电扇、灯具无尘土、蛛网,地面干净、无痰迹和烟头纸屑、无杂物堆积;会议室内地面干净、无痰迹和废纸、脏物堆积,四壁无乱写、乱画,顶棚无蛛网,空调、电扇、灯具无尘土,门窗桌椅无破损,桌椅整齐、干净,玻璃明亮、窗台、窗帘干净、通风和采光良好;实验室和图书馆内要干净整洁,图书、仪器、标本摆放整齐;库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上架,墙壁、顶棚无蛛网,地面干净,通风良好,无霉味、无鼠害。
    (六)厕所卫生:有专人管理和保洁,保持设施完好,保持清洁,无异味、无蝇蛆,无乱涂乱画、乱扔乱倒现象,便后及时清刷,定期消毒。
    (七)自行车棚、宣传窗卫生:自行车摆放整齐有序,摆放区地面整洁,无垃圾、果皮纸屑;宣传栏、校园文化和美术作品镜框无灰尘污迹,窗缝内无杂物;玻璃明亮洁净无灰尘污迹。
 
Copyright@2016唐山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字05002888号
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 邮政编码:063000